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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强制执行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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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4716人看过
导读:离婚是不可能被强制执行的,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只能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即便对方不同意,有离婚判决书就能证明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无需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除非对方不履行离婚判决书中关于财产判决或子女抚养费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被强制执行有什么后果

一、离婚强制执行有什么后果?

离婚不存在强制执行,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两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不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不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综上所述,在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可能强制执行离婚,即使原告起诉离婚,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感情已经破裂,人民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证据充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不同意的情况下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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