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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取保候审交的钱最后还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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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5522人看过
导读:一般取保候审交的钱都是可以退还的,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就可以去拿着解除取保护审的通知去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了,但是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有违法的行为了,对于保证金是没收的不会退还给犯罪嫌疑人的。
在办取保候审交的钱最后还退还吗?

一般都是可以退还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诉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申请了取保候审,当获得批准之后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纪守法,在这期间不得离开居住地的市、县,对于住址或是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一旦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于案子还应该做到随传随到,做到遵纪守法,保证金就可以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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