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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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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5466人看过
导读:批准逮捕之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保候审的,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是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是可以在逮捕后进行取保候审的。

批准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但是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列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部《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遵法守法,不应该逾越法律的界限,但我们干了违法的事情的时候,要注意并且了解法律的规定,并且要请专业的人来为自己辩护,尤其是要注意法律程序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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