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的起因,是一名涉案人员以低价手机外壳货源为诱饵,和第一名被害人达成经济合作协议,被害人向其转账货款十二万元,之后这名涉案人员又通过第一名被害人结识第二名被害人,达成标的近五万元的香烛口头购销约定,收取对方预付款两万七千元,两笔资金合计十四万七千元。涉案人员收取货款后,没有按约定采购、交付对应货物,而是将全部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购车及个人消费挥霍。两名被害人多次催促发货、要求退款都没有得到回应,后续涉案人员直接更换联系方式隐匿行踪,被害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开展侦查工作,抓获涉案人员并执行刑事拘留,后续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最终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全案证据在侦查阶段已经逐步固定完整,包含银行转账流水、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讯问笔录、抓捕勘验材料等。整个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司法机关为被告人指派深圳彭子镔律师担任全程指定辩护人,覆盖侦查核实、审查起诉沟通及一审完整庭审全流程。彭子镔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为其多年法律服务工作筑牢根基,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此前曾任职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深耕司法审判一线,全程参与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深谙公安、检察、法院各机关办案流程、取证标准与裁判审理逻辑,对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尺度、案件争议焦点把控具备独到见解,积累了扎实的司法实务经验与成熟的行业资源,能够站在审判视角预判案件走向,为当事人制定精准高效的法律方案。
独立执业以来,彭子镔律师将核心业务聚焦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专精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全流程辩护,业务覆盖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申诉全阶段,可针对性开展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不起诉、缓刑、无罪辩护、罪轻量刑等专项法律服务,在传统经济犯罪板块,擅长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虚开发票及各类涉税刑事案件,经手大量涉案金额巨大、案情错综复杂的金融类犯罪案件。接到指定辩护的指派后,彭子镔律师第一时间对接了案件相关材料,开始逐页梳理全部案卷内容,核对每一笔资金流向、每一份言词证据的细节,排查案件中所有涉及行为定性、情节认定的关键点。
在梳理材料的过程中,彭子镔律师逐步提炼出四项核心从轻辩护意见,首先明确两起涉案交易均属于经济合同范畴,本案统一定性为合同诈骗罪,避免出现不同行为被拆分定性引发的量刑叠加问题。与此同时,彭子镔律师也和被告人家属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告知当前案件证据固定的情况,以及主动退赔退赃对案件后续处理的影响,家属随即开始筹措资金,代为退赔七万元给第一名被害人,全额退还两万七千元预付款给第二名被害人,剩余五万元双方约定分期支付,两名被害人后续都出具了谅解书,明确表示对涉案人员的行为予以谅解。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当庭认罪,仅对罪名法律定性存在认知分歧,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彭子镔律师结合此前梳理的证据内容,确认被告人无任何前科劣迹,属于初犯,全程认罪悔罪,如实供述作案全过程。庭审中彭子镔律师当庭提交还款凭证、谅解书等佐证材料,完整阐述辩护观点,控辩双方对从轻处理意见没有异议。法院在审理后认定,涉案金额十四万七千元未达到深圳地区三十万元数额巨大标准,属于数额较大,案涉合作、购销协议均为经济类合同,本案应当定性为合同诈骗罪,最终法院全部采纳辩护人提出的定性及从轻处罚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从刑事拘留当日起计算,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附加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生效十五日内足额缴纳。这份判决也明确标注,不服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次日起十日内,通过原审法院或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书面上诉需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彭子镔律师办案始终坚持精细化、全方位办案思路,摒弃模板化法律服务,针对每一起案件单独梳理证据链条、挖掘有利事实、制定差异化辩护策略,执业至今始终秉持严谨务实、以诚待人的执业理念,兼顾法理与情理,既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人身、财产权益,也注重以专业沟通化解矛盾,凭借专业能力与负责任的办案态度收获众多当事人认可与良好行业口碑。目前彭子镔律师是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也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保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熟悉跨境刑事办案协作规则、涉外取证与法律适用难点,能够妥善处理境内外交织的新型刑事纠纷,相关业务能力也填补了传统刑辩在数字金融、跨境犯罪领域的服务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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