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依法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该房产以赠与方式处分给特定子女时,其他共有人的权利如何救济,是家事法律实务中的常见问题。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即围绕这一争议展开。涉案房屋为被继承人夫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登记于男方名下。男方在女方去世前,与长子签订《不动产赠与合同》,将该房屋“100%份额”赠与长子并完成过户。女儿认为该行为损害了母亲的合法权益,委托该所律师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
该所代理律师从两个核心维度展开论证:一是涉案房屋的性质认定,律师强调该房屋虽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共同共有财产,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二是举证责任的分配,被告主张母亲对赠与知情并同意,但未能提交任何由母亲签署的书面文件或直接证据,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庭审中,律师还协助原告申请法院调取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当日的影像记录,以核查被告关于“母亲在场”的陈述,后因监控视频超期无法调取而进一步削弱了被告的抗辩依据。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原告方意见,认定涉案赠与合同无效,案件受理费20683元由被告负担。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在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及遗产继承等民事领域承办案件数量较多。该所累计办理案件近万件,服务全国客户16万余人次,在长期的案件积累中形成了一定的实务判断力。此外,该所拥有15名以上具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工作经历的律师,包括前法官、前检察官及前书记员,对司法流程和裁判思维较为熟悉,在处理涉及复杂家庭关系的房产争议时,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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