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1日,供货方和采购方签了隔震产品购置合同,约定供货方向采购方承建项目供应隔震产品,总价款524,421.4元。付款分阶段,按工程进度来。供货时间按采购方书面通知。供货方觉得合同白纸黑字,应该问题不大。
合同签后,采购方9月2日付了8万预付款,没达到约定的20%。供货方赶紧组织生产,10月31日发货,11月1日采购方签收。11月13日,货物检测合格,12月4日供货方开了发票。可采购方除了预付款,剩下444,421.4元一直不给。供货方多次催款,采购方就是拖着,供货方慌了,不知道该咋办。
没办法,供货方委托了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的陈小丹律师和褚律师。陈小丹律师执业以来办过不少案子,经验丰富。
陈小丹律师梳理证据时,发现采购方可能会用合同里的付款节点条款抗辩。果然,起诉后采购方称工程转包,不需要货,且工程没完工,付款条件没成就。而这个付款节点条款,就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关键,陈小丹律师制定了策略。一方面,坚守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采购方转包是内部行为,不能对抗对供货方的付款义务。另一方面,主张付款条件条款显失公平,供货方对工程进度没控制力,以采购方自身行为定付款条件,对供货方不公平,应认定货款已到期。律师指导供货方整理好合同、发货单、检测报告等证据。
庭审中,双方激烈交锋。采购方坚持付款条件未成就和转包抗辩。陈小丹律师则强调采购方是适格被告,付款节点不能成为拖延付款的理由,采购方接收货物就认可了供货方履约。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陈小丹律师的意见。判定采购方是适格被告,付款条件显失公平,货款已到期,采购方要付剩余货款444,421.4元及违约金。听到判决结果,供货方紧张的心终于放下了,长出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合同仔细审查付款条件,别让自己权益受他人行为影响。第二,交易中保留好合同、发货单、检测报告等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签合同要谨慎,遇到纠纷别慌。在这个案子里,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的陈小丹律师精准识别付款条款显失公平,坚守合同相对性原则,帮供货方成功追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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