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王军结束了企业法务的工作,正式成为重庆中庸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在企业做法务时,他主要处理一些常规的合同审核和简单的劳动纠纷,接触的案件类型和复杂程度有限。转型成为专职律师后,他有了更多机会独立处理各类案件,这让他意识到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权益都需要得到专业的维护,于是逐渐形成了“遵法,守诚,在法律限度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执业理念。
之后王军接手了一起劳务派遣劳动争议二审案件。某军事单位作为用工单位,与某劳务公司长期开展劳务派遣合作,劳动者原告XX被派遣至该军事单位从事保洁工作。原告XX在非工作时段因邻里纠纷与人发生肢体冲突并造成对方人身受伤,该军事单位结合单位特殊管理要求与内部规章制度,认定原告XX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单位用工纪律,经内部会议集体研究后,依规将该派遣员工退回至原劳务派遣单位某劳务公司。某劳务公司收到退回通知后,直接以此为由单方解除了与原告XX的劳动合同。原告XX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机构驳回了其诉求。原告继而向辖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要求某劳务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某劳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合法依据,判决其向原告XX支付相应赔偿金。某劳务公司不服裁判结果,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王军接受该军事单位委托,担任其二审专项诉讼代理人。他首先精准区分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的法定权利与义务,结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派遣人员退回的法律条款,明确该军事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将严重违纪的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公司,该行为属于合法行使用工管理权。接着,他系统性整理并提交该军事单位内部履职考核制度、会议纪要、事件情况说明、调解材料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证明将原告XX退回派遣公司并非随意决策,而是依据正式制度、经过内部集体研究作出的合规处理。针对上诉方提出的“解除合同合法、工资认定错误、举证责任分配不当”等多项上诉观点,王军结合案卷证据、庭审笔录、劳动裁判规则逐一拆解反驳。同时,考虑到该军事单位具备特殊属性,拥有区别于普通企业的纪律标准与形象要求,他着重阐述该客观背景,说明该军事单位对员工言行、纪律的严格管理具备合理性,进一步强化人员退回行为的正当性。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军事单位作为特殊性质用工单位,依据内部正式规章制度、经过集体决策流程将违纪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退回行为合法合规;认定上诉人某劳务公司在收到人员退回通知后,未履行岗位调配、协商沟通等必要程序,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该行为欠缺合理性,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一审法院对原告XX月平均工资标准、赔偿金计算方式的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上诉人针对工资标准的异议不成立;最终依法驳回某劳务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事后,该军事单位表示,王军律师在整个案件代理过程中,专业且负责,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也让他们在处理劳动纠纷时更加有信心和方向。王军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理念,成功化解了这起劳动争议,为当事人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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