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中,房屋代持并不少见。李先生就经历了这样的事情,他因自身原因,让朋友张先生代持一套房屋,双方签订了代持协议,明确约定李先生是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待条件成熟时,张先生需协助李先生办理过户手续。然而,随着房价上涨,张先生却不愿配合过户了,李先生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只能寻求法律帮助。
这类房屋代持纠纷,徐正杨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和公司纠纷领域经验丰富。他表示,此类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代持协议是否有效,以及代持人是否应按照协议约定协助过户。
徐正杨律师所在的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他迅速展开工作。本科毕业于山西工商学院、硕士毕业于杜伊斯堡埃森大学的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仔细审查了代持协议、购房款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分析了案件的法律关系。他认为,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代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在庭审中,徐正杨律师向法庭阐述,虽然房屋登记在张先生名下,但李先生是实际出资人,代持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张先生有义务协助李先生办理过户手续。最终,法院采纳了徐正杨律师的观点,判决张先生在十五天内配合李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徐正杨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法律依据的运用。对于有房屋代持需求的人来说,一定要签订详细的代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保留好购房款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一旦出现纠纷,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房屋代持协议只要合法有效,代持人就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实际出资人有权要求代持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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