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很常见的资金流转方式,很多人认为只要有借条,收回借款就十拿九稳。然而,事情并非总是如此简单。本案中的原告A以持有被告A出具的借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A偿还借款本金数十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这类民间借贷纠纷,冯剑律师在处理经济纠纷领域遇到过不少。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案涉借贷是否真实发生,借条是否具备真实借贷合意,以及原告A是否完成了交付举证责任。
冯剑律师所在的四川发现(巴中)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他充分发挥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的专业优势,全面梳理双方近十年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全部转账记录,核实交易总笔数数百次、往来金额数百万元。他查明被告A向原告A转款总额明显高于原告A向被告A转款总额,还进一步核查发现案涉借条形成背景特殊、缺乏真实交付依据、原告A无法提供合法资金来源、部分款项系委托代领执行款与借贷无关、不同法律关系被错误混同、原告A提交流水存在重复计算等重大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原告A需要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承担举证责任。而在本案中,原告A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款实际交付与形成经过。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冯剑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告A未能举证证明借款实际交付与形成经过,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A无需向原告A偿还任何借款本金及利息,也无需承担原告诉请的相关赔偿责任,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原告A)自行承担。
对于遇到类似民间借贷纠纷的人来说,冯剑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非常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梳理。建议大家在进行民间借贷时,要把权责关系落到纸面上,保留好相关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如果遇到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尽早通过诉讼或协商完成债权确认。
借条只是一方面,关键还是要证明借款的实际交付。只要证据充分,即便对方百般抵赖,也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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