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陈颖开启了律师行业的实习生涯。在实习过程中,她接触到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2014年5月,陈颖正式执业,从此踏上独立办案的道路。这次从实习到正式执业的转折,让陈颖形成了“专业、诚信、尽责、审慎”的执业理念,她深知要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必须严谨对待每一个案件。
此后,陈颖在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不断深耕。在执业过程中,她承办了众多案件,其中一起大型央企主张返还“超付工程款”的案件,充分体现了她的执业理念。
某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通过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将涉案工程交由实际施工人吴XX实施,并要求吴XX借用其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该企业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XX,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
陈颖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她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展开举证和论证,详细查阅了大量的合同、施工记录、资金往来等资料。她发现,吴XX虽然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其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实质上系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该企业通过拆分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处理涉案工程,本质上并不能改变吴XX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
在庭审过程中,陈颖条理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她进一步提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真实主体应为该企业与吴XX,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她的观点有理有据,让法官和对方当事人都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颖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让当事人十分满意,他们对陈颖的专业能力和尽责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执业十二年来,陈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清晰的办案思路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获得了众多委托人的认可和好评。她不仅在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例如在张XX涉嫌诈骗类犯罪一案中,她通过充分辩护,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后果;在习甲X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中,成功说服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她的这些成绩,正是她“专业、诚信、尽责、审慎”执业理念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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