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廷春律师是江苏刘桂生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2015年执业至今已有11年,他专注于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领域,承办案件超百余件,涉案标的超2000万元,实战经验丰富,还获得过镇江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等荣誉,甚至登上过CCTV今日说法。
2019年1月,被告人邹X、罗XX等人以修改考试成绩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被告人刘XX受邹X相邀,为获取取款金额5%的好处费,明知钱款系犯罪所得,仍从邹X处取得银行卡,并安排被告人肖X、刘XX在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境内的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ATM机上取款。被告人肖X明知所取钱款系犯罪所得,为获取利益,仍多次参与取款。经查,被告人肖X参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174700元,个人获得好处费人民币8735元。
案发后,被告人肖X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肖X在侦查阶段即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包括受刘XX安排取款的时间、地点、次数、金额以及个人获利情况,供述稳定一致,与其他同案犯供述相互印证。并且,肖X当庭明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张廷春律师接手此案后,首先细致整理到案经过、讯问笔录等证据,向法庭充分论证肖X如实供述这一从轻情节。肖X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包括取款的具体细节,这一情节得到法庭依法认定并予以从轻处罚。
接着,张廷春律师积极主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虽然公诉机关指控时未对肖X适用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在庭审中,律师明确提出肖X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强调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的事实。最终法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精神予以考量,依法对肖X从宽处理。
同时,律师还指出肖X系初犯,此前仅有吸毒行政拘留记录,无刑事前科,到案后认罪态度好,这一酌情情节也得到法庭认可并予以从轻处罚。
在量刑辩护方面,张廷春律师结合肖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如受指使取款、未参与上游诈骗,获利金额较小、无前科等情节,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量刑意见,确保每一有利情节均被考量。并且,在案件历经延期审理、变更起诉、中止审理后恢复审理的复杂程序中,张廷春律师全程参与庭审,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受损害。
最终,法院在“情节严重”(法定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情况下,对肖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即法定量刑幅度的最低刑期,充分体现了从轻处罚的效果。这一案件提醒我们,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涉案金额直接决定是否构成“情节严重”。一旦金额达到标准,法定刑即升至三年以上。此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是争取最低刑期的关键路径。如能争取退赔被害人损失,获得从宽空间会更大。而张廷春律师在本案中,凭借专业的研判能力、庭审抗辩能力以及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法定最低刑,体现了其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