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王秀峰辞去了一家大型上市法律服务企业的工作,这家企业总规模超500人,在职期间他曾为100多家各类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涉及传统汽车制造、服务业等众多行业。他毅然选择加入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专职律师。这次职业转折,让王秀峰更加专注于民商事领域的诉讼业务,尤其是合同纠纷案件。在这个过程中,他逐渐形成了以专业为基础,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胜诉为导向的执业理念。
之后,王秀峰接手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为重庆某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某高级技工学校等。前期,某餐饮与重庆某学院签订食堂经营协议,后某学院停办铜梁校区,委托重庆某公司对外出租校区资产。该公司与某技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某餐饮又与某技公司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并支付300多万元。之后双方签订终止协议,约定某技公司分两批退还全部款项,但截至庭审,仍有15万元未退还。某餐饮主张某技公司签约时存在欺诈,要求撤销合同,五被告共同赔偿装修损失、退还管理费、赔偿资金占用损失、退还剩余保证金,并承担诉讼费。
王秀峰在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他对案涉合同进行了反复分析,查找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他发现,某技公司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不存在虚构权利的情形;“生源增长、经营向好”属于主观意见表达,不构成对客观事实的虚假陈述;“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属于行为后果预判,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而且合同明确约定与前经营协议存在1年重叠期、重叠期降低收益提成比例,与某餐饮“无需向原权利人缴费”的主张矛盾,且某餐饮未举证证明陷入错误认识。同时,双方已签订终止协议解除合同,撤销请求缺乏适用基础。其余四被告并非食堂委托经营合同相对方,且某餐饮主张其担责的前提是某技公司构成欺诈,该前提不成立,故四被告无需承担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王秀峰依据自己的分析和准备,有条不紊地进行答辩和举证。他用清晰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向法庭阐述了被告方不应承担责任的理由。最终,法院采纳了王秀峰的观点,驳回了某餐饮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某餐饮自行负担。
事后,被告方对王秀峰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他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他们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王秀峰凭借这次案件,再次证明了自己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实力,也让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王秀峰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还获得了2023年、2024年律所年度“优秀青年律师”,2026年律所年度“最佳成长律师”等荣誉。他作为重庆市两江新区律师协会新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协四级律师、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山街道特聘法律顾问,将继续在民商事领域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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