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的法律界里,李兴隆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他是河口县律师行业党支部书记,也是云南众序(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本科毕业的他,深耕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边境法律服务领域,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00+件,聚焦跨境刑事、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四大核心领域。
2022年1月,房屋出售方(本案被告)与房屋买受方(本案原告)经当地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居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转让预约合同,约定被告将名下位于某市某小区的房屋以48.8万元出售给原告。合同签订当日,原告依约支付了46.8万元购房款,被告也交付了房屋,原告随即入住并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还缴纳了水电、物业费用,后来甚至成为了小区业委会成员。
到了2022年11月,案涉房屋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证书附记载明土地存在查封、仅登记房屋面积,该证书由原告领取并持有。之后,原告以“房屋所在土地被多家法院查封、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诉至云南省某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46.8万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违约金12万元、赔偿中介费7320元等多项诉求。
李兴隆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立即展开了工作。他精准梳理合同履行事实,紧扣民法典合同解除规则,指出原告早已知晓土地查封情况,却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解除权已消灭。同时,他调取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官方文件,证实案涉小区属当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已明确可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合同目的能够实现。此外,李兴隆律师还完整举证被告已交房、原告实际占有使用房屋,有力抗辩了原告的违约指控。
在庭审过程中,李兴隆律师围绕合同履行、违约认定、费用承担三大焦点层层抗辩。他指出,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无约定或法定解除事由;案涉小区土地查封不构成过户障碍,合同目的能够实现;被告已依约交房,原告已实际行使业主权利,被告无违约行为;中介费系原告与中介的居间费用,与被告无关,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小区为蒙自市历史遗留问题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土地查封状态下可仅登记房屋权利、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且已有同类过户案例。被告已完成房屋交付,原告已实际占有使用收益,合同目的可实现,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被告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解除合同、退款、承担违约金及中介费等全部诉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承担。
李兴隆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委托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他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核心执业理念,敬畏法律、坚守程序正义,严格恪守律师执业规范,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严谨、可信赖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在这起案件中,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充分体现,也让他成为了河口群众可信赖的边境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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