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某县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最终判决准予W某与ZX离婚,婚生子小Z由原告W某抚养,被告ZX自2026年4月起每月26日前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这一结果与原告最初的诉求大相径庭。
原来,2019年W某与ZX相识恋爱,2023年生育一子小Z,2025年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频繁争吵,相互怀疑对方不忠,矛盾激化。2025年11月,女方携孩子离家,2026年3月原告W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包括准予离婚、孩子由自己抚养并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518400元、分割共同储蓄27000元以及被告承担诉讼费。
被告ZX抗辩认为,同意离婚,但离婚原因是原告存在婚姻不忠和赌博陋习;原告无稳定收入与居所且有赌博恶习,不适宜抚养子女,请求孩子由自己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自己无额外存款,不存在可分割的夫妻共同储蓄;原告主张一次性支付高额抚养费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即便法院判由原告抚养,抚养费应按800元/月定期支付,同时保障自己的探视权。
原告主张一次性支付高额抚养费、分割大额共同财产,均缺乏充分证据支撑。云南鸣威律师事务所的侍晓睿律师接手此案后,精准抗辩,针对原告的诉求,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逐一反驳。她协助当事人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关键证据,在远程庭审中充分表达抗辩观点。梳理案件细节,澄清原告关于被告婚姻不忠的不实指控,还原离婚真实原因。严格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司法解释,就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提出合法有据的代理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婚后感情破裂,均同意离婚;婚生子长期随原告生活,法院判令由原告抚养;结合被告收入、家庭负担及当地生活水平,抚养费按800元/月定期支付;原告主张的共同财产分割无充分证据佐证,未予支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普法提醒:在离婚纠纷中,涉及抚养权、抚养费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时,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撑自己的诉求。对于抚养费的主张,要结合对方的收入、家庭负担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合理提出。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复盘结语:这起离婚纠纷案件,核心争议聚焦在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标准与支付方式、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三大焦点上。原告的诉求因缺乏证据未被法院采纳,而被告在侍晓睿律师的帮助下,有效降低了经济与法律风险。侍晓睿律师在处理此案时,精准识别案件关键问题,收集关键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合理代理意见,在庭审中充分表达抗辩观点,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她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