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X月,某法院立案受理原告林女士与被告张先生的离婚纠纷。原告诉请:判令准予离婚,被告支付医疗费及离婚损害赔偿金。林女士于202X年X月委托陕西双照律师事务所高晗律师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高晗律师提交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视频、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证据。高晗律师依据民法典规定,主张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针对被告“互不追责”抗辩,明确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对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无共同财产可返还。
202X年X月,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核对。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全部主张。
另一起案件中,202X年X月,某法院立案受理原告李先生与多名被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诉请:被告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李先生于202X年X月委托高晗律师代理本案。高晗律师固定全部损失证据,深挖责任主体,依法激活交强险,精准计算赔偿项目。庭审中,高晗律师清晰论述各方法律责任,驳斥免责抗辩。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总损失40万余元,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7万余元,判令肇事方、监护人、车主、出借人连带赔付15万余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主要承担。
还有一起案件,202X年X月,某法院立案受理原告某企业与被告的票据追索权纠纷。原告诉请:行使票据再追索权,追回全部垫付款项。某企业于202X年X月委托高晗律师代理本案。高晗律师紧扣票据法规定,重点论证未超时效,提交完整证据,驳斥被告“时效经过”的抗辩。法院经审理,判决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票据款100万元、利息59519.44元及案件受理费13810元,并按LPR支付自清偿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三起案件判决生效后,相关款项均履行完毕,案件卷宗归档至相应法院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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