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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库单与对账记录锁定欠款,皮革买卖合同纠纷获判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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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80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1120171034740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52956195
代表案例:6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张琪律师,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和管理学双学士学位。 张琪律师现为丹阳市新鹏鞋材有限公司、镇江及丹阳福特4S店、镇江/林/肯4S店、江苏华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丹阳市车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张琪律师擅长的业务为刑事犯罪辩护、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纠纷。执业至今,张琪律师处理了上千件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其中代理的刘某涉嫌拍卖品诈骗罪经辩护变更为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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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刘XX从事皮革买卖业务,卞XX、陈X合伙经营皮革销售加工业务,双方就货款金额产生争议。张琪律师接手后,仔细审查出库单和对账记录。最终法院判决两被告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938183.6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出库单与对账记录锁定欠款,皮革买卖合同纠纷获判支付货款

在江苏省丹阳市,原告刘XX从事皮革买卖业务,被告卞XX、陈X合伙经营皮革销售加工业务。自2018年5月起,两被告开始向原告采购皮革,2019年9月双方对账确认了欠付金额,之后仍有业务往来。原告扣除还款、退单及抵货款后,认为两被告尚欠938183.6元,遂诉至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支付货款、利息及律师费。两被告则抗辩抵货款金额、律师费及利息不应支持。

张琪律师自2017年起在江苏省镇江市执业,此次接手案件后,从全案材料中锁定了出库单和对账记录作为突破口。这些出库单形成于2018年5月至后续业务往来期间,以纸质单据形式呈现,详细记录了每次皮革交易的数量、规格、价格等内容;对账记录则是2019年9月双方确认的欠付金额明细。

张琪律师拥有法学本科、管理学本科双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律和管理知识。从业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擅长处理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尤其在债务执行等领域经验丰富。这种综合的知识背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能够准确把握本案中买卖合同纠纷的关键要点,从复杂的交易记录中梳理出关键证据

接案后,张琪律师作为双证律师、合伙人律师,第一时间对原告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审查过程中,他发现两被告对于抵货款金额的抗辩缺乏明确证据支持。为了进一步核实欠款金额,他仔细比对了出库单和对账记录,发现两者能够相互印证供货及欠款事实。之后,张琪律师申请法院对款项明细进行核实,并提交了出库单、对账记录等关键证据,以证明原告的主张。

法院结合证据及当事人陈述,核实款项明细后依法裁判。判决两被告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938183.6元及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按起诉日起LPR计算至付清日),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2235元,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在结案前,张琪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阐述了原告的主张和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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