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江颖静律师就是那个在战场上为当事人披荆斩棘的勇士。她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500余件案件,深厚的实务积淀让她在法律领域游刃有余。
施XX抚养费纠纷案中,原告施某作为施XX与被告林X的婚生子,本应在父母的关爱和经济支持下健康成长。然而,自2010年12月起至2023年3月,被告林X未支付任何生活费,累计拖欠118400元。随着原告年满13岁,生活和学习费用大幅增加,原定800元的生活费已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江颖静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开启了为其争取权益的征程。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关键博弈点。被告主张部分红包、衣物支出应抵扣抚养费,江颖静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强调抚养费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直接抚养方,其他赠与行为不能当然抵扣,最终让被告接受了104000元的欠费金额。在确定抚养费标准时,她提交了杭州市人均消费支出数据、原告年龄增长带来的实际开支增加等证据,成功说服法院和被告接受2000元/月的标准,高于原请求的1500元/月。同时,调解书中明确约定“未按期履行,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并附《拒不履行后果预告书》,对被告形成有效履约压力。最终,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既实现了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最大化保护,又避免了长期诉讼对亲子关系的进一步撕裂。
而在岳X与被申请人杭州余杭xx美容生活馆等劳动争议案中,岳X入职后遭遇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多次被罚款及克扣工资等问题。江颖静律师接受法律援助委托,为岳X整理证据并向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被申请人承认存在未签劳动合同及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事实,但就金额及责任主体存在争议。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同意一次性支付岳X6000元,岳X放弃其他请求。
江颖静律师不仅在诉讼中表现出色,还积极投身于纠纷多元化解、基层治理与公益法律服务。她兼任余杭区商事调解员、惠崇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入选余杭区法律援助库律师,并连续三年担任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她深知,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更需要关注当事人的实际需求与情感因素。在这两起案件中,她灵活运用调解手段,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体现了她“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行动,为基层群众、社区企业及困难群体提供了普惠、专业且充满温度的法律服务,展现了当代律师的专业价值与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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