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凤东律师于2023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领域。在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他展现出了出色的证据处理能力。
本案原被告分别为患者B家属和哈尔滨某医院,争议焦点集中在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认定、计算方式以及精神抚慰金是否按责任比例折减。患方最初掌握的证据包括患者在多家医院的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但关键缺失的证据是能够清晰证明医院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材料。
姚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全面梳理了患者先后在哈尔滨、北京四家医院就诊的证据,系统整理各阶段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以此证明院方延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及错过肝移植时机。同时,及时申请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意见认定院方存在多项过错、原因力为同等原因,为索赔奠定了核心依据。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院方提出父母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农田出租即不属于“无其他生活来源”,以此抗辩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主张。姚律师则充分运用村委会、镇政府证明及病历材料,说服法院认定父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并正确计算生活费,避免了大额赔偿被剔除。院方上诉请求改判不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及按50%比例计算精神抚慰金,姚律师提交详细答辩意见,援引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成功维持一审判决,特别是保住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全额。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院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患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041919.5元,同时院方承担案件受理费14203元。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575元由院方负担。
姚凤东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用了全面梳理证据形成完整链条、及时启动司法鉴定获取关键证据、针对对方抗辩合理运用证据进行反驳等方法论,为患方在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中争取到了高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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