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春龙律师背景说明先把本案背景说清楚:盛春龙律师长期投身于公益法律服务,在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在一次公益调解活动中,他遇到了一起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
某甲与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某丙。起初,两人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推移,因性格差异,双方争吵不断,并于2012年2月开始分居。某甲决定结束这段婚姻,于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包括离婚、争取儿子的抚养权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某乙则坚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盛春龙律师接受某甲的委托后,开始着手分析案情。他深知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举证感情不和及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证据。于是,他指导某甲进行各方面证据的收集整理。一方面,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如双方吵架斗殴的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就让某甲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另一方面,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像某甲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同时,还收集了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气氛一度紧张。盛春龙律师在调解协议的空白处写下:“证据是胜诉的基石”,以此提醒双方要注重证据的重要性。这句话也点醒了某甲,让他更加积极地配合收集证据。
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准予某甲与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某甲抚养,某乙名下的汽车归某甲所有,某甲给付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某甲对这个结果十分满意,他对盛春龙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表示感谢。
盛春龙律师在此次案件的服务记录上留下备注:“精准举证,方能定纷止争”。这句备注再次强调了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性,也体现了他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时的核心方法。多年来,盛春龙律师通过公益服务,帮助众多像某甲这样的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