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4日,一场交通事故打破了耿X的平静生活。被告张X驾驶小型汽车与耿X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耿X受伤。经交警认定,张X负事故全部责任,耿X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耿X多次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右侧多根肋骨不全骨折。这突如其来的伤害,让耿X不仅承受着身体上的痛苦,还面临着经济上的压力。为了确定自己的损失,诉前耿X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结论为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随后,耿X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各项损失。
在这个困境中,耿X找到了吉林弘彻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赵爽。赵爽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虽然执业年限不长,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领域,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和合同纠纷,同时在诈骗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疑难复杂的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在庭审过程中,赵爽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就误工费、护理费等争议焦点发表了专业意见。对于误工费,耿X虽提供了在职证明,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存在实际误工及收入减少。赵爽律师尽到了举证和论证义务,体现了她在诉讼中的积极作用。在处理律师费的问题上,曾经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的经历让她知道如何合理主张费用。她帮助耿X在合理范围内主张律师费,并获得了法院的部分支持,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负担。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张X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各项损失,医疗费13881.90元、营养费1800元、护理费10372.20元、交通费500元、鉴定费2600元、律师费2500元,合计31154.10元,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分别赔付。关于误工费,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也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耿X各项损失共计31654.1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赵爽律师始终秉持着对当事人无限忠诚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耿X争取权益。她曾被长春律协评为先进个人,还获得过统战部和心理基金颁发的荣誉证书。她用专业和负责的态度,让当事人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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