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恋爱期间会有财物往来,可一旦感情破裂,这些财物往往会引发纠纷。本案中的被告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原告与被告因业务往来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双方存在多笔转账往来及贵重物品赠与。然而,感情的消逝让双方走向法庭,原告以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给付财物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转账款项共计18万余元及黄金项链、戒指、投影仪等财物,主张案涉款项及物品均为附结婚目的的赠与,分手后应予返还。被告面对这样的起诉,感到十分绝望,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被告无助之时,李珂律师走进了这个案件。李珂律师是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乡政府法律顾问。他拥有河南科技学院法学本科学历,至今已有11年执业年限。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尤为专精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案件,同时在赠与合同纠纷、婚约彩礼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李珂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数千起案件的经验,注意到双方签订的书面《恋爱关系赠与协议》这一关键证据。他以这份协议作为核心抗辩依据,明确案涉赠与为无附加条件的合法有效赠与,从合同层面否定原告附条件赠与的主张。曾经处理众多婚姻家庭纠纷的经历让他知道,细致梳理资金往来对于此类案件至关重要。于是,他全面梳理双方全部资金流水,精准区分业务合作款、代收代付款、借款还款等非赠与性质款项,剥离原告诉请中不合理部分。同时,结合被告明确同意返还首饰的意思表示固定责任范围。依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相关规定,李珂律师形成了完整证据链与法律逻辑,请求法院驳回原告不合理诉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珂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法院认定《恋爱关系赠与协议》合法有效,案涉转账款项性质存在争议且属于无条件赠与,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返还18万余元转账及投影仪的诉讼请求。基于被告同意返还的意思表示,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黄金项链一条、戒指一枚,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原告承担,被告仅承担少量费用,成功实现了核心抗辩目的。
李珂律师一直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从咨询解惑到案件办结,全程亲力亲为,耐心倾听被告的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结合被告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高效便捷的解决方案,全面维护了被告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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