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刘X与被告全X因红砖买卖货款问题对簿公堂。2013年,被告全X承建小区住宅楼项目,以0.4元/块的价格向原告刘X赊购红砖。双方核算后,确认总货款为403900元,全X已支付20万元,尚欠203900元。此后,刘X多次催要这笔欠款,但全X始终未支付,这让刘X陷入了困境。他辛苦提供了货物,却拿不到应得的货款,这不仅影响了他的资金周转,也让他对未来的生意充满担忧。
在这种情况下,刘X找到了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的温志晶律师。温志晶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人身损伤、刑事辩护领域,尤为专精于人身损伤案件,同时在企业合规方面亦有丰富实践经验,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对于合同审查有着丰富经验,能为企业规避很多潜在风险。
温志晶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多年承办各类案件的经验,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仔细梳理刘X提供的材料,发现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有力证据来证明双方的买卖关系以及欠款事实。在庭审中,温志晶律师代表原告方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并主张货款本金及分段计算的逾期利息。
曾经在锡林郭勒盟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实习的经历,让温志晶律师熟悉司法流程和本地司法实践与裁判规则。她精准地把握案件的关键,注重证据链构建与法律逻辑梳理。在法庭上,她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清晰地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理由。
法院结合双方陈述与在案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核查认定。最终,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供货义务,被告未支付货款构成违约。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被告应支付货款,并按合理标准赔偿原告逾期付款损失。法院结合案件情况核定利息计算标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全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刘X货款203900元,并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825%支付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温志晶律师始终秉持“不夸大、不承诺、不放弃,尽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权益”的执业理念。她以严谨务实的态度、精准专业的服务,全力维护了刘X的合法权益。她还曾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发展课题调研报告二等奖、全区律师工作课题调研文章二等奖、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优秀委员等多项荣誉。此次案件的胜诉,再次证明了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也为锡林郭勒盟各类客户提供了高效、可靠的全方位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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