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化名)怎么也没想到,工作期间出于好心借给领导的钱,竟成了自己的一块心病。2021年,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小李借款10万元,小李碍于同事关系同意了,于当年8月5日按被告指示转账给案外人同事10万元。2021年11月25日,原被告签署和解协议约定被告分期还款,还约定了被告到期不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然而协议签署后,被告并未按时还款,这让小李陷入了绝望。小李手里仅有领导要求向第三人的转账记录,没有任何聊天记录,根本无法有力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案件陷入了困境。
就在小李不知如何是好时,他找到了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的冯路凯律师。冯路凯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6101202110334407,服务地区为陕西-西安。他毕业于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X),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商事诉讼、仲裁、执行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诉讼、执行案件,同时在执行、劳动争议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是西安市新的社会阶层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执行团队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知名律所工作,也曾为未央区相家巷村法律顾问,现为西安市新的社会阶层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业务领域广泛。
冯路凯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立即与被告先行沟通。他知道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固定证据是关键。曾经处理众多类似案件的经历让他明白,和解协议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于是,他确定由被告先为原告出具和解协议,以此来固定证据。待被告不偿还时,再行起诉。
在法庭上,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查原告赵XX向被告出借的款项并非自有资金,而是使用银行贷款进行转借,故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约定的利息亦无效。根据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贷款结清凭证,对于已偿还85133.64元、以及未结清的20000元予以认定,该款项应由被告承担。对于原告实际的律师费6000元、保险费500元,符合双方约定,未超过法律规定,被告应予以承担。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并承担律师费、保险费等。
冯路凯律师一直秉持着“用专业与良知,守护客户权益”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帮助小李解决了难题,让小李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也再次证明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实力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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