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被告人张X陷入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中。他参与某网络投资平台推广,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微信群、宣讲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涉案金额高达369万余元。公诉机关迅速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提起公诉,张X面临着严峻的法律后果,他的生活瞬间陷入了黑暗,感到无比绝望。
在这个关键时刻,张X委托了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的王琸韬律师为自己辩护。王琸韬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同时在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适用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她还是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锡林郭勒盟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以及锡林郭勒盟融媒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
王琸韬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承办300多起案件的经验,深知证据审查的重要性。她全面审查了审计报告、银行流水、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全案证据。在审查过程中,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曾经在处理多起刑事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每一个证据都可能成为改变案件走向的关键。
庭审中,王琸韬律师围绕涉案金额认定、主观认知、地位作用、自首与从犯认定、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焦点发表了完整的辩护意见。她依据扎实的法律功底,结合案件事实,有理有据地请求法院依法从轻、从宽处罚。她指出,虽然张X参与了平台推广,但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对较小,主观恶性也并非极大,并且张X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态度良好。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张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继续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对违法所得54万元予以追缴,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判决理由是被告人未经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综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裁判。
王琸韬律师始终秉持“为自由辩护,为正义发声”的执业理念。她凭借严谨细致的办案态度、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灵活的辩护策略,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还获得过锡林郭勒盟首届律师辩论大赛十佳辩手、锡林郭勒盟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十佳辩手等多项荣誉。她不仅在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权益,还通过运营抖音账号,常态化分享本地刑事案例、普法干货、办案心得,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晦涩的法律条文,帮群众规避刑事风险、解答法律疑惑,努力成为群众身边靠谱的刑事法律顾问,用法律力量守护北疆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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