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把一张皱巴巴的欠条拍在桌上,问这能不能要回钱。这是大理市某电缆经营部的负责人刘先生找到程再萍律师时的场景。刘先生称,他们向茶先生供应电线电缆等材料,茶先生累计欠付货款188264元未支付,多次催要无果。
程再萍律师是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执业6年,从事法律相关工作长达7年有余,擅长处理民商事、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的案件。她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她仔细查看了欠条、供货凭证等核心证据,发现虽然证据链基本完整,但被告茶先生下落不明是个棘手问题。
2025年12月4日,法院立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于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公告送达传票。程再萍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不仅整理了供货凭证,还对每一笔供货的时间、数量、金额都进行了详细核对,确保证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这个过程中,她还发现了一些逾期付款的时间节点,这为后续主张逾期付款损失提供了有力支持。
庭审中,被告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举证质证权利。程再萍律师在法庭上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向法官展示了完整的证据链。她指出,原被告存在合法有效的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原告主张的逾期付款损失也有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缺席审理并查明案件事实。判决被告茶先生向原告支付货款188264元,并按LPR加计30%的标准支付分段逾期付款损失,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只是程再萍律师众多成功案例中的一个。在另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原告何女士主张被告吕先生等购买代骂短信服务、向其丈夫发送侮辱诽谤信息,侵害其名誉权。程再萍律师作为吕先生的代理律师,精准紧扣名誉权侵权构成要件进行辩护。
2025年9月29日,法院立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程再萍律师在庭审中论证案涉短信仅向特定人发送、未公开传播,且内容有事实基础、无侵权故意。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观点,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求,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秦先生2023年2月入职云南某物流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任驾驶员,公司拖欠工资、未缴社保,后变相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秦先生找到程再萍律师。
2025年6月23日,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程再萍律师代理秦先生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结算单等核心证据。二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最终,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大理分公司2023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8日存在劳动关系,被告大理分公司支付原告欠薪59838.71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6500元,被告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程再萍律师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也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张女士与某饮品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并出资30万元,约定固定分红,后公司未履约,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出具欠条。张女士主张款项实为借贷,诉请二被告还本付息。
2024年6月5日,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程再萍律师代理张女士提交协议、转账凭证、收据、欠条等核心证据,精准将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定性,提交完整证据链驳斥被告抗辩,论证王某某构成债务加入。最终,法院支持了张女士的诉求,饮品公司、王某某共同偿还原告本金291762元、截至2023年12月29日利息45933元,并按年利率14.8%支付后续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在交通事故维权案件中,2025年4月30日,杨先生驾车刮擦赵先生致其十级伤残,交警认定杨先生负全部责任。赵先生诉请三被告赔偿各项损失24万余元,保险公司抗辩部分项目不予赔付,杨先生主张返还垫付费用。
2026年1月4日,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程再萍律师代理赵先生提交事故认定书、病历、鉴定意见、费用票据等核心证据,有力反驳保险公司拒赔主张,推动法院采信十级伤残鉴定意见,精准核定损失。最终,平安西山支公司赔偿赵先生71923.54元,返还杨先生71639元;平安洱源支公司赔偿赵先生82665.67元;驳回赵先生其他诉讼请求。
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刘女士与杨先生2006年登记结婚,2023年协议离婚,双方就太X苑共有房产的分割约定未实际履行。刘女士诉请分割该房产折价款、房屋租赁费及评估费;杨先生辩称房产由其家庭全额出资,同时反诉要求分割花XX湾、惠X瑞城两处房产。
2025年9月24日,法院立案受理,适用简易程序对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程再萍律师代理刘女士精准梳理涉案房产权属与出资证据,以产权放弃声明、不动产登记等关键材料全额驳回对方反诉,推动房产司法评估。最终,太阳苑小区B区32号房产归杨先生所有,杨先生向刘女士支付房屋补偿款XXX.5元;杨先生向刘女士支付评估费13919元;驳回刘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杨先生的全部反诉请求。
在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原告杨女士以法定继承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被告唐女士,请求分割被继承人唐先生名下商铺、房屋、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遗产。第三人左女士述称,其与被继承人同居15年、尽到主要扶养义务,应参与遗产分配。
2025年7月30日,法院立案受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程再萍律师作为左女士的代理律师,精准援引民法典继承编规定,举证证明当事人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扶养义务。最终,第三人左女士继承被继承人唐先生云南红塔银行案涉账户内存款及理财产品全部余额,成功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当事人分得20%遗产,同时厘清遗产范围,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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