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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影律师从合同效力细节为企业免去高额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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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54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影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河北榆轩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9202311675939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5128441680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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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影律师处理一起民办教育机构与教师的劳动争议案,通过明确聘用合同因教师无资质而无效,助企业免去高额赔偿金。
张影律师从合同效力细节为企业免去高额赔偿金

合同效力成争议焦点

在河北省盐山县一起民办教育机构与在职人员劳动争议纠纷中,被告入职原告处担任授课教师,双方签订聘用合同。然而,在职期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被告始终未能提供。此后双方因岗位调整等问题产生分歧,被告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原告拖欠工资并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机构支持了被告全部诉求。原告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核心争议在于聘用合同的效力以及是否需支付赔偿金

发现合同无效关键细节

张影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深入研读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仔细审查案件资料,从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中读取到,教师属于法定准入类职业,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而被告入职及在职期间均未取得对应资质,这意味着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

围绕细节做充分准备

第一步,张影律师系统整理聘用合同、沟通记录、岗位调整谈话录音、校内管理制度等证据,完整还原入职、履职、双方产生矛盾的全过程。第二步,针对被告提交的考勤、流水等证据逐一质证,区分工资支付与赔偿金承担两个独立诉求。第三步,结合民办学校的用工特点与行业监管要求,准备向法庭阐明教师资格对于教学岗位的必要性,论证学校要求员工补齐资质、调整岗位均属于合理管理行为。

庭审运用细节扭转局面

庭审中,张影律师围绕合同效力这一关键细节展开举证与答辩。明确指出教师岗位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无资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从根本上否定了被告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基础。对于被告提交的证据,律师也进行了有效的质证,区分了工资支付与赔偿金承担的不同情况。面对被告的辩称,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证据,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使得法官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细节决定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由于被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则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形,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数万元解除赔偿金。结合考勤、用工记录等证据,能够证实被告在争议的两个月内正常提供劳动,原告应当按照标准支付该期间工资。最终判决原告无需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仅需支付对应月份工资。张影律师凭借对合同效力这一细节的精准把握,成功为用人单位挽回重大损失,也为同类岗位用工风险防范提供了参考。张影律师是河北榆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作为沧州仲裁调解员,在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此次案件的胜诉再次展现了她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庭审应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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