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模糊的事故报告,成了于彩霞律师首次独立办案的棘手难题。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拆除作业时受伤,起诉要求B赔偿损失,还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承担选任过错责任。
接案后,于彩霞律师第一时间仔细研究了事故报告和相关资料。接案第2天,她前往事故现场勘查,向周围邻居和施工人员了解情况。为了找到对房主C有利的证据,她接案第5天开始,查阅大量类似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多次与C沟通,详细了解事发经过。
庭审阶段,于彩霞律师精准抗辩。她指出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从铲墙改为砸墙,且自身操作不当,应承担主要责任。通过举证这些事实,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将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对于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彩霞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接案第20天,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约17.8万元的损失。她还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与B之间形成劳务关系,B承担45%责任,原告自身承担45%责任,C承担10%责任。C此前已垫付原告20,400元,庭审中C表示即便有责,该垫付款超出赔偿部分也不要求返还,原告亦书面承诺不再就后续费用向C主张。法院判决B赔偿原告63,620.42元(扣除已垫付32,500元后实际支付31,120.42元),C已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次经历让于彩霞律师在后续办案中,更加注重对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她都会先仔细研究事故细节,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精准制定诉讼策略。此后,于彩霞律师在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公司商事等多个领域不断深耕,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她还是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担任十五届民革市委社会与法制工作者活动中心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凭借专业能力赢得了客户信赖和业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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