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经营着一家公司的韩某,原本的生意之路看似平常。20XX年X月起,他伙同公司股东及技术老师王某、王某某,与山东某美容店老板刘某、美容师禹某建立了合作关系。他们将风水、转运等封建迷信思想包装进美容项目中,以“风水美容可以改变运势”为幌子,还以虚构的“能量数字”作为高价服务的计费依据。起初,这样的模式看似为他们带来了利益,一切似乎都在按计划进行。
然而,事情很快急转直下。韩某等人通过微信群向刘某、禹某传授对顾客进行心理铺垫和诱导的话术,刘某、禹某则在当地寻找目标顾客,将顾客邀约至美容店后,由韩某出面,以迷信说法诱骗顾客支付高额费用。20XX年X月X日,他们共同骗取被害人慕某19999.9元;同年XX月XX日,又骗取被害人孟某99669.9元。事情败露后,20XX年X月,韩某、王某、王某某、禹某主动投案;同月XX日,刘某也主动投案。案发后,五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但他们面临的是诈骗罪的指控,前途一片灰暗。
在这绝望时刻,他们了解到了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的赵磊律师。赵磊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在职务犯罪、重大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等复杂、疑难刑事案件中具备精湛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作为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赵磊律师在刑事领域的专业声誉极高。韩某等人的家属在四处打听后,得知赵磊律师在多类重大、复杂、知名案件中取得过突破性成功,于是决定委托赵磊律师为他们辩护。
赵磊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自己深厚的刑法学、证据学及诉讼法学理论功底,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他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在定性方面,部分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或民事欺诈,不构成诈骗罪。赵磊律师从证据和法律条文出发,深入剖析案件事实,为被告人争取有利的定性。在量刑情节上,他强调被告人具有自首、从犯、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初犯、认罪认罚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但同时,法院采纳了赵磊律师等辩护人的合理辩护意见,认定韩某系主犯,刘某、禹某、王某、王某某系从犯,五名被告人均构成自首,且均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涉案赃款已全部退还被害人,禹某还取得了被害人孟某的谅解。综合以上情节,并结合社区矫正机构的评估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韩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被告人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王某、王某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赵磊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成功为五名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判决,让他们获得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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