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席某与罗某、左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席某要求被告罗某、左某支付21万余元货款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赵孟亮律师是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五年,擅长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此次代理被告席某。原告称202X年期间与被告建立买卖关系,为被告提供猪肉,经核对被告尚欠货款未支付,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证明。被告初始面临未出庭答辩、证据方面处于被动的困境。赵孟亮律师向法庭清晰、完整地呈现证据链条,证明被告拖欠货款的事实及法律适用依据。庭审中,虽被告未出庭,但赵孟亮律师凭借证据让法院认定席某与被告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及欠款事实。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货款。
某廊坊市XX商贸有限公司与廊坊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二审案,上诉人廊坊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被上诉人廊坊市XX商贸有限公司委托赵孟亮律师代理。上诉人称结算书证据有瑕疵,债权未到期,第三人有清偿能力不应行使代位权。赵孟亮律师在二审中,针对上诉人观点,通过扎实的证据组织与清晰的法律论证,维护了一审关于债务到期、结算金额确定以及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等关键事实的认定。庭审中,上诉人提交起诉状证明第三人已起诉主张债权,赵孟亮律师指出起诉状不符合证据形式,且不影响被上诉人行使代位权。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这两起案件可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如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凭借微信聊天、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准确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像在代位权纠纷中,明确债权到期且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三是正确适用法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论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代理意见得到法院支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