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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18年遇无证房分割难题,法院判决女方获居住权并获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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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1 · 149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侯浩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231072333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686038956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职业履历完整,实务根基深厚 兼具集团公司法务与专职律师双重从业经历,深耕基层法律服务一线,累计办案超 300 件,深谙司法机关办案思路,能精准把握当事人核心诉求。 专业领域突出,办案经验丰富 主攻民事、刑事两大领域,擅长婚姻类案件,同时精通合同纠纷、强制执行等业务,各类案件实操经验充足,应对各类法律纠纷游刃有余。 办案能力出众,善于攻克难题 工作严谨负责、心思缜密,擅长梳理复杂案情、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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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侯浩亮律师自2023年执业,专注于婚姻、合同、劳动、侵权、刑事辩护等领域。在李女士诉王先生离婚纠纷案中,核心证据冲突在于婚内购买的一套无证房产无法分割,且女方需证明男方存在出轨过错以争取精神赔偿。侯浩亮律师接受委托后,锁定男方过错,主张精神赔偿,同时依据《民法典》创造性主张居住权,并提供了夫妻长期分居、男方出轨、房屋为婚内购买以及女方无其他住所等证据。最终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判决房屋由女方居住并设立居住权,男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分居18年遇无证房分割难题,法院判决女方获居住权并获精神赔偿

上世纪90年代,李女士与王先生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此后夫妻感情破裂,二人长期分居达18年,期间王先生出轨并与他人育有子女。孩子成年后,李女士决定起诉离婚。但婚内购买的一套房屋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司法实践,法院无法判决分割所有权。若处理不当,李女士离婚后可能无房可住,而王先生则可能继续占有房子。

李女士委托侯浩亮律师代理此案。侯浩亮律师意识到本案核心是为李女士争取安稳的晚年。首先,通过王先生与他人的同居证据等,锁定其在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奠定基础。其次,鉴于房子无法分割所有权,果断调整策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向法院提出请求判决房屋由李女士居住并设立居住权。同时,向法庭提供了夫妻长期分居的证据、男方出轨的证据、房屋为婚内购买的证据以及李女士无其他住所的情况说明。

庭审中,侯浩亮律师指出李女士为家庭付出24年,离婚后无其他住房,而男方存在明显过错,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是离婚财产处理的基本原则,所有权可以暂时不明,但居住权这一用益物权完全可以在现有条件下设立,以保障弱势一方的基本生存权益。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侯浩亮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因房屋暂不具备分割条件,不予处理所有权,但该房屋由李女士居住,并为其设立居住权,王先生及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扰李女士的正常居住;王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向李女士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准予双方离婚

侯浩亮律师处理证据问题的方法论是,先锁定关键问题,如本案中的男方过错和房屋居住问题,再围绕关键问题收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同时结合法律规定提出合理的主张和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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