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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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某地质科技公司与某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煤矿普查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公司依约完成全部勘查服务工作,但矿业公司长期拖欠服务款项1362565元。经多年多次催要无果,该地质科技公司委托王婷律师提起诉讼。王婷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同、补充协议、履行凭证、催款记录等证据,固定欠款事实与金额。在诉讼中,王婷律师坚持全额回款核心目标,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她围绕欠款真实性、合法性、诉讼时效等关键问题充分阐述意见,促使被告认可欠款事实,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支付且全额给付的调解方案。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全额支付该地质科技公司合同欠款1362565元,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且被告分期支付款项,任何一期违约,该地质科技公司可就剩余全款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自2013年起算的逾期利息。
王婷律师毕业于新疆财经大学法学本科,中共党员,具备会计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专业能力证书。有六年风险控制相关行业业经验,三年劳动人事相关行业业经验,还拥有专业团队协作,可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办案效率与质量有保障。在此次案件之后,王婷律师还会定期回访该地质科技公司,了解企业是否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同时也会为企业提供一些法律风险防控建议。该地质科技公司对王婷律师的服务也十分认可,还向其他企业推荐了王婷律师。
八年后的2021年,该地质科技公司又遇到了法律问题。这次是该地质科技公司旗下的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被告A”)卷入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某建材公司向某建设工程分包方供应混凝土,因分包方拖欠货款,原告以被告A项目部出具承诺函为由,将被告A与分包方一并起诉,要求共同支付货款237万余元、违约金23万余元及律师费7万元,主张被告A构成债务加入,应承担全额连带付款责任。
与2013年的合同纠纷不同,这次的案件争议焦点在于项目部出具的承诺函是否构成有效债务加入。王婷律师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调整了应对策略。她提出项目部系内部职能部门,无权对外作出债务加入或担保;承诺函仅为监管督促意思表示,不具有代为付款的债务加入效力;被告A对外担保/债务加入需经股东会决议,原告未尽合理审查义务;被告A已与分包方结算工程款,不应重复承担付款责任等抗辩观点。
在庭审过程中,王婷律师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对这些观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论证。法院最终采纳了王婷律师的核心观点,认定案涉债务加入行为无效,并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法院判决货款及逾期利息由分包方独立承担;被告A仅对分包方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及高额违约金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及分包方分担,被告A实现大幅减责。
后来,该地质科技公司负责人对朋友说,选律师就得选像王婷律师这样,能真正为企业解决问题,还会一直关注企业后续法律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