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灵兮律师是四川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700余件,尤其擅长缓刑辩护。她还身兼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培养委员会主任等多项职务,拥有深厚的刑事理论功底和精湛的庭审实战技能。
2021年2月19日,嫌疑人ZX因无力偿还网络贷款,将奶奶的银行存单盗出并取出2万元用于还款,之后制作假存单交给奶奶。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存单系伪造并报警,当天ZX主动自首。吕灵兮律师于2月23日接受委托介入此案,她认为本案情节轻微可不诉,第一时间提交了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意见和2021年江苏地区伪造金融票证案不起诉检索报告,并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撤案事宜。虽然最终侦查机关于2021年11月10日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但历时9个月才移送也反映出侦查机关的纠结。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吕灵兮律师第一时间阅卷,联系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意见并提交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意见和2021年江苏地区伪造金融票证案不起诉检索报告。尽管承办人起初表示要起诉,但在当日下午就通知嫌疑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最终,2021年11月18日,检察院向ZX出具了不起诉决定书。
在这之后的四年里,吕灵兮律师始终保持着对ZX的关注,偶尔也会询问他的生活和工作情况。ZX对吕灵兮律师的专业和负责印象深刻,也一直感激她在之前案件中的帮助。
2025年,ZX再次陷入了法律困境。他作为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股东,在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明知公司话费充值业务被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仍提供技术支持。经审计,帮助支付结算金额6.9亿余元,违法所得658万余元。侦查机关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ZX移送审查起诉。ZX毫不犹豫地再次找到了吕灵兮律师。
这次的案件与之前的伪造金融票证罪有很大不同,涉案金额巨大,罪名也更为复杂。吕灵兮律师制定了新的辩护策略。在审查起诉阶段,她第一时间阅卷,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主客观相一致角度,论证ZX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最终成功去掉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但签署“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量刑建议时,检察院不同意适用缓刑且未认定犯。
进入审判阶段,吕灵兮律师庭前积极与法官多次沟通并提交审判阶段的法律意见和适用缓刑的类案检索报告,强调ZX的行为属于犯且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她还积极协调法院的退赃要求和家属退赃进程,最终取得庭前取保候审的好结果。
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Z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ZX对这次的结果非常满意,后来他对朋友说,找律师就得找像吕灵兮律师这样,专业又负责,能在关键时刻为自己争取最大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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