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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隆律师深耕两年内为同一企业两起不同类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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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52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兴隆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云南众序(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25202310613783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087454414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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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李兴隆律师帮某企业处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成功为企业追回2000万借款本金、足额利息及20万元律师费。2025年,该企业又遇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次找到李兴隆律师。从第一次委托到第二次委托,时间间隔两年。
李兴隆律师深耕两年内为同一企业两起不同类型案件

2023年7月,某开发投资公司出借人王X、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约定王X分两批次向开发投资公司出借共计4000万元,第一批次2000万元,第二批次2000万元于建设工程公司中标指定项目当日交付;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6.5%,半年付息一次;若开发投资公司逾期还款,按每日0.3‰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协议签订后,王X于2023年7月27日依约向开发投资公司转账交付第一批次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开发投资公司未按约还本付息,仅于2025年1月分两笔支付利息共计130万元。后建设工程公司成功中标案涉项目,王X未按约定交付第二批次2000万元借款,亦构成违约。王X多次催告还款无果后,委托李兴隆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诉讼

李兴隆律师全面梳理借款协议、转账凭证等核心证据,精准锁定被告违约事实,全力主张本金、利息及维权费用。庭审中,开发投资公司认可借款事实,但辩称已支付130万元利息应予以扣减,且王X主张的律师费过高、逾期利息标准不合理,同时以王X未交付第二批次借款构成违约为由,请求调低利息标准。李兴隆律师针对双方均存在违约的情形,合理区分违约程度与责任承担,说服法院支持委托人核心诉求,排除不合理的利息主张。最终法院判决开发投资公司偿还王X借款本金2000万元,支付剩余利息130万元,并按年利率6.5%支付后续利息,同时支付律师代理费20万元。

2023年案件结案后,李兴隆律师主动对该企业进行回访,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和后续情况。该企业也因李兴隆律师在此次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向其他企业推荐了李兴隆律师。

2025年,该企业又遇到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22年1月,该企业作为房屋出售方与买受方经中介居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转让预约合同,约定将名下位于某市某小区房屋以488000元出售给买受方。合同签订后,买受方依约支付468000元购房款,企业当日交付房屋,买受方随即入住并实际占有使用,缴纳水电、物业费用,后还成为小区业委会成员。2022年11月,案涉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证书附记载明土地存在查封、仅登记房屋面积,该证书由买受方领取并持有。后买受方以“房屋所在土地被多家法院查封、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诉至法院,提出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468000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违约金120000元、赔偿中介费7320元等多项诉求。

与第一次的民间借贷纠纷不同,此次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争议焦点在于合同是否应解除、购房款是否应退还等。李兴隆律师调整策略,精准梳理合同履行事实,紧扣民法典解除权规则,指出原告解除权已消灭;调取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文件,推翻“土地查封无法过户”核心主张;完整举证被告已交房、原告实际占有使用房屋,有力抗辩违约指控。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被告抗辩意见,驳回原告解约、退款、索赔等全部诉求,为该企业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后来该企业负责人对朋友说,选律师就选像李兴隆律师这样,每次都能把问题解决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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