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高晗律师三年间,为同一家企业两次维权解困

高晗律师三年间,为同一家企业两次维权解困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04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高晗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4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陕西双照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420221046671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686295383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专业、高效、敬业、严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导读:2020年,高晗律师帮某企业在票据追索后再追偿纠纷中,全额追回100万垫付款及全部损失。三年后,该企业因未成年无证驾驶交通肇事案面临赔偿难题,又找到高晗律师。此次案件涉及多主体、未成年等复杂情况,与上次的票据纠纷差异很大。
高晗律师三年间,为同一家企业两次维权解困

在法律行业中,能被同一家企业反复委托的律师并不多见,高晗律师就是其中一位。2020年,某企业遭遇了一起典型的票据追索后再追偿纠纷。该企业作为票据背书人,因案涉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被拒付,被后手起诉并被法院强制执行,账户直接被扣划108万余元,企业被迫垫付了票据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用

高晗律师接受委托后,紧扣票据法关于再追索权的规定展开工作。他重点论证了原告被强制执行扣款后,收到结案通知书之日才视为清偿完成,以此起算三个月时效,原告起诉并未逾期。同时,他提交了汇票信息、生效判决、执行扣划凭证、结案通知书等完整证据,证明原告已实际清偿,依法享有再追索权,有权主张票据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等全部损失。在诉讼中,面对被告提出的已过三个月再追索时效的抗辩,高晗律师逐条进行驳斥,清晰阐述票据权利逻辑。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高晗律师的观点,判决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票据款100万元、利息59519.44元及案件受理费13810元,并按LPR支付自清偿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企业的损失得以全额挽回。

自2020年案件结案后,高晗律师并未与该企业断了联系。他会定期回访企业,了解企业的运营状况以及是否有新的法律需求。在日常交流中,高晗律师还会为企业普及一些法律知识,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预防潜在的法律风险。而该企业也对高晗律师的服务十分认可,在业内也为高晗律师做了不少正面的宣传。

到了2023年,该企业又遇到了麻烦。这次是一起未成年无证驾驶摩托车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企业的一名员工在夜间正常骑行电动车时,被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高速撞倒,导致全身多处骨折、血管神经损伤、胸骨骨折等重伤,先后住院51天,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需后续多次手术取出内固定,身心与经济均遭受巨大损失。事故认定书认定摩托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但驾驶员系未成年人,车辆又经过多次转手、出借,涉及驾驶员、监护人、原车主、两任出借人等多名被告,关系混乱、责任难定,且部分被告推卸责任、拒绝赔偿。该企业员工作为外卖骑手,受伤后完全失去收入来源,家庭陷入困境。

面对这起与之前票据纠纷截然不同的案件,高晗律师迅速调整策略。他立即开展全面工作,首先固定全部损失证据,整理完整的医疗费票据、住院病案、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误工护理材料,确保每一笔赔偿都有依据。接着,深挖责任主体,依据民法典规定,将未成年驾驶人、监护人、未过户车主、违规出借车辆的管理人全部列为被告,主张连带责任,根源上保障赔偿能力。然后,依法激活交强险,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最大化降低原告回款风险。最后,精准计算赔偿项目,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等逐项依法主张,剔除不合理部分,确保合法利益最大化。

在庭审中,高晗律师清晰论述各方法律责任,驳斥免责抗辩。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高晗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告总损失40万余元,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7万余元,判令肇事方、监护人、车主、出借人连带赔付15万余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主要承担。

后来,该企业负责人对朋友说,找律师就得找像高晗律师这样的,不管遇到什么类型的案子,都能有办法解决问题。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