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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笔转账记录与房屋折价款的证据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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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77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樊佳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4年
律所: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221147542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07285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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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樊佳佳律师,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可能维护当事人一点一滴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擅长业务领域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各类民商案件。提供审核合同、修改合同、拟定合同、婚前婚内各种协议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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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水产商行以低价转让为由,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补偿。樊佳佳律师代理被告卓某,通过系统梳理数年间百余笔转账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卓某已支付远超房屋份额价值的款项。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请,维护了被告离婚后财产权益。其证据思路聚焦于付款流水与协议书的相互印证。
百余笔转账记录与房屋折价款的证据较量

原告某水产商行请求撤销被告朱某与卓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补偿,然而最终法院却驳回了其全部诉讼请求。接手此案的樊佳佳律师,执业2年,专注民商及刑民交叉领域。

该案件是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原告为某水产商行,被告是朱某和卓某。争议焦点在于,卓某在法院判决离婚后至案涉房屋出售期间陆续支付给朱某的款项,能否抵作朱某应得案涉房屋50%份额的折价款。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有法院关于朱某结欠货款的判决书、房屋转让合同以及房屋出售合同等,却缺失能证明卓某支付款项不能抵作折价款的关键证据。

樊佳佳律师介入后,进行了系统的证据补强行动。她梳理了卓某数年间百余笔转账记录,发现卓某于2022年3月至2024年12月,通过微信和支付宝陆续向朱某转款共计1372138元,远远超过案涉房屋出售总价的50%。同时,朱某与卓某签订的《协议书》也载明,卓某此前已将属于朱某一半份额的房款分期全部支付,至此离婚判决书上的房产分割已处理完毕。

庭审中,原告以朱某2025年2月17日向卓某发送的微信表示卓某尚未结清折价款为由,主张卓某支付的款项不能抵作折价款。樊佳佳律师则回应,事实上卓某支付的款项远超房屋份额价值,且《协议书》已对此进行说明和确认,而原告未举证证明卓某支付的款项属清偿其他债务

最终,法院认为卓某支付的款项能抵作朱某应得的房屋折价款,原告主张朱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事实不存在,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樊佳佳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注重对大量转账记录进行系统梳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并结合相关协议书等证据相互印证,以充分证明己方主张。这种证据处理方法,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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