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很多人认为只要司机逃逸,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部分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想法看似合理,但在实际法律审判中却并非总是如此。
孙XX案里,201X年X月15日1X时许,刘XX驾驶冀F×××号车撞到行人孙XX后驾车逃逸。交警认定刘XX负事故全部责任。孙XX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X0000元。案件难点在于,保险公司以刘XX肇事逃逸属于商业险免责情形为由,拒绝在商业三者险内赔偿。
李泽宇律师(执业证号11306201810052217,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从2018年开始执业,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他先让孙XX收集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医疗相关证据;又去交警部门调取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场勘查记录等资料;还指导孙XX寻找事故现场的目击证人并获取证人证言;同时收集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
在证据链搭建方面,李泽宇律师把医疗票据和诊断证明按时间顺序整理,与事故责任认定书相互印证事故发生的事实和孙XX的受伤情况;将证人证言与现场勘查记录结合,证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用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来确定护理费的合理性。
庭审策略上,开庭前,李泽宇律师模拟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准备了详细的应对方案;针对保险公司的免责主张,准备了多组反驳证据;当庭申请法院责令保险公司出示投保时对免责条款尽到告知义务的证据;庭后及时提交补充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孙XX各项损失543X3元(该金额与法院根据证据认定的孙XX损失相符)。这个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提醒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要切实履行对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否则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一起案件中,201X年X月24日1X时44分许,于XX驾驶货车与XX驾驶的半挂货车发生碰撞,于XX死亡。交警认定XX负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于XX的家属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X0000元,并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直接赔付。案件难点在于,需要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的合理数额,还要处理多死者情况下交强险的分配问题。
李泽宇律师与另一位律师共同代理此案。他们先前往交警部门获取事故认定书、车辆信息等资料;到医院调取于XX的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件;收集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费用票据,如住宿费、交通费票据;还收集于XX的收入证明、被扶养人的相关证明。
证据链搭建时,将事故认定书与病历结合,证实事故与于XX死亡的因果关系;把费用票据按类别整理,对应不同的赔偿项目;用收入证明和被扶养人证明来确定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数额。
庭审中,李泽宇律师提前预判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对赔偿项目和金额的异议,准备了详细的计算依据;针对保险公司要求提供原件的要求,提前准备好所有证据原件;当庭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和保险合同约定,阐述赔偿方案;庭后补充提交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明细。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该金额是根据法院认定的各项赔偿项目和责任比例计算得出)。此案例为处理多死者交通事故赔偿和保险理赔提供了参考。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提炼出,在交通事故纠纷中,收集证据要全面、细致,涵盖事故发生、伤者治疗、费用支出等各个方面。搭建证据链时,要将不同类型的证据相互关联、印证。庭审时要提前预判对方可能的抗辩,准备充分的应对策略,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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