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帅律师(执业证号14211202110337601,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还是工会调解员。他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秉持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
涉嫌电诈获轻判
2023年,被告人杨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杨XX与同乡前往广东广州,将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其中两张涉及电信诈骗案件。其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过账363052.2元,涉诈资金340042.2元;9月17日,他又将银行卡密码提供给他人,该账户过账21900元,涉诈6000元。两张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涉诈资金346042.2元,且非法获利2000元。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高永帅律师接手案件后,先仔细查阅了被告人杨XX的微信、银行转账流水等书证,从中寻找线索。又前往看守所与杨XX深入交谈,了解案件细节。还对证人余XX、葛XX、王XX、徐XX等进行调查询问,获取证言。之后,他将转账流水按时间顺序整理,把证人证言与被告人供述进行对比分析,搭建证据链。
庭审前,高律师模拟了公诉机关可能提出的指控要点,预判争议焦点。当庭针对“自首”情节据理力争,虽未被法院认定,但提出“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他指出,起诉书指控杨XX获利2000元仅依据微信支付4次“零钱提现”,无其他证据印证,且与同案犯供述矛盾。最终,法院采纳了该意见,判处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此案例体现了高律师在证据审查和辩护策略制定上的专业能力。
诈骗未遂获缓刑
2023年,被告人谭XX、卢XX因涉嫌诈骗罪被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8月25日,谭XX通过软件认识上线,伙同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更改微信资料,添加微信好友,冒充领导与他人沟通,欲骗取财物。卢XX添加的好友朱XX、严XX添加的好友李XX,均因警觉未转账。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公诉机关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虽系犯罪未遂且为从犯,但仍应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高永帅律师为谭XX辩护,他先收集了谭XX、卢XX等人的支付宝交易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又向同案人刘XX、植XX、覃XX、严XX了解情况,获取他们的供述与辩解。还询问了证人周X,获取其证言。接着,将电子数据与其他证据进行关联,按时间线梳理案件过程,搭建证据链。
庭审前,高律师分析了公诉机关的指控逻辑,预判争议焦点。当庭强调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在本案中是从犯,仅提供移动设备,不应承担全部诈骗金额责任。最终,法院认为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但鉴于他们具有多种从轻情节,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此案例展现了高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精准把握辩护要点的能力。
刑案辩护思维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提炼出,在刑事辩护中,证据收集要全面细致,包括书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证据链搭建需将各类证据关联起来,形成完整逻辑。庭审策略要提前预判争议焦点,针对指控提出合理辩护意见。高永帅律师在处理案件时,通过精准识别量刑情节,与公诉机关有效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这种证据思维和行动路径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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