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的商业活动中,房屋租赁纠纷时有发生,尤其是涉及拆迁补偿分配的问题,常常引发承租人与房东之间的矛盾。就像许XX与何XX的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争议焦点在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厂房租赁,在面临拆迁时,实际使用人是否有权获得拆迁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分配。很多人存在一个常见的法律误区,认为只要租赁合同签订了,在遇到拆迁等情况时就一定能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补偿,却忽略了合同本身的合法性以及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
卢扬超律师(执业证号14406201810058814,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从2018年开始执业,在处理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在许XX与何XX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他积极开展工作。首先,他仔细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厘清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还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他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这一动作锁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然后,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逐项论证许XX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在庭审中,针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卢扬超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并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各项补偿合计173,960.26元。
再看另一起卢扬超律师办理的离婚案件。案件类型为婚姻家事纠纷,原告林XX与被告陈XX因感情不和闹离婚,核心诉求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套房产和部分存款,同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案件难点在于房产登记在被告名下,且被告声称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存款的具体数额难以确定,被告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况;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双方争议较大。卢扬超律师(执业证号14406201810058814,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从2018年开始执业,累计办理过多起婚姻家事案件。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他通过向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信息,获取了房产实际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证据;向银行申请查询被告的银行账户流水,记录资金的进出情况,以确定存款数额和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收集孩子的生活照片、学习记录等,证明原告对孩子的照顾和陪伴。在证据链搭建过程中,他将房产的购买合同、出资证明、银行流水等证据进行整理和关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房产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庭审策略方面,他提前准备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在庭审焦点上重点强调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原则,以及原告对孩子成长的有利因素。针对被告的抗辩,他根据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有力反驳。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和存款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归原告,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卢扬超律师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通过有效的证据收集、合理的证据链搭建和精准的庭审策略,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还是婚姻家事纠纷,他都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合适的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选择专业的律师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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