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核心,锁定从轻情节
在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跑分”违法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案件中,被告人G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追诉,委托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顾浩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经法院审理查明,20XX年X月,GX、LX明知钱款系违法所得,仍按上家指示,由GX提供银行卡及手机,二人共同转移涉案资金XXX元,其中XXX元系网络诈骗赃款,GX从中获利XXX元。同年2月,LX另参与转移XXX元违法资金。GX于20XX年X月被电话传唤到案,初期未如实供述,后坦白罪行;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审理期间退缴违法所得XXX元。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超30万,依法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顾浩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核查案卷,精准提炼出多个从轻情节。他发现GX后期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配合查清资金流向,具有坦白情节;在犯罪中仅提供银行卡配合转账,无组织、主导行为,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地位;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有认罪认罚情节;审理期间积极退缴违法所得,降低了社会危害性;且无前科劣迹,属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
制定策略,全力争取缓刑
本案涉案金额超30万,属情节较重,缓刑难度极大。顾浩律师确立了“突出从犯+坦白+退赃+初犯,强化悔罪表现,全力争取缓刑”的策略。他论证GX在犯罪中作用小、主观恶性低、悔罪彻底,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庭审中,顾浩律师紧扣事实法律,发表了专业的辩护意见。他强调GX系从犯,仅参与转账环节,非核心组织者;说明其后期坦白、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指出其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挽回了损失;强调其初犯、无前科,人身危险性低,请求适用缓刑。其辩护意见逻辑严密、贴合案情。
法院采纳,实现最优结果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顾浩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G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千元。该判决在涉案金额32万、情节较重的情况下,成功适用缓刑,属同类案件最优结果。
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纠纷中,涉案金额28万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告人虽有坦白和退赃情节,但因未突出从犯地位等情节,最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而本案中,顾浩律师通过精准提炼从犯、坦白、退赃、初犯等从轻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
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顾浩律师形成了固定的处理步骤。首先,全面细致地阅卷,精准提炼案件中的从轻情节;其次,根据提炼的情节制定针对性的辩护策略;最后,在庭审中紧扣事实和法律,严谨发表辩护意见,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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