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现难题
2023年7月,出借人王某与某开发投资公司、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约定王某分两批次出借共计4000万元,第一批次2000万元,第二批次2000万元于建设工程公司中标指定项目当日交付;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6.5%,半年付息一次;若开发投资公司逾期还款,按每日0.3‰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协议签订后,王某依约交付第一批次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开发投资公司未按约还本付息,仅支付部分利息130万元。而建设工程公司成功中标案涉项目后,王某未按约定交付第二批次借款,双方均构成违约。王某多次催告还款无果,委托云南众序(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律师事务所的李兴隆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多招解困局
李兴隆律师接手案件后,展开了一系列细致的工作。首先,全面梳理借款协议、银行转账凭证、催款记录等关键证据,清晰还原借款事实与违约经过,为法院认定债权提供坚实依据。在庭审中,面对双方均违约的复杂情形,精准主张诉求,有力论证出借人核心履约义务已完成,借款人逾期还款系主要违约方,推动法院支持本金、期内利息及合理律师费。针对对方提出的律师费异议,积极沟通抗辩,合理把控费用,为委托人争取到足额合理的维权成本补偿。
二审胜诉保权益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三方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借款人未按期还款构成违约;同时委托人未按约交付第二批借款亦存在违约,故对高额逾期利息不予支持,仅按年利率6.5%计算利息;结合案件难易程度、当地律师收费标准及双方违约情形,酌情支持律师费20万元,判决借款人偿还本金2000万元、剩余利息130万元及后续利息,并支付律师费20万元。借款人不服一审判决,以律师费过高、显失公平为由提起上诉。李兴隆律师作为被上诉人代理律师,当庭答辩,紧扣合同约定,精准论证律师费承担条款合法有效,结合案件事实、当地收费标准与司法实践,有力反驳上诉人“律师费过高”的主张。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比显优势
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民间借贷纠纷中,面对双方违约情形,律师未能精准区分违约程度,导致法院在认定律师费和利息时未能充分考虑出借人的权益,出借人最终获得的赔偿低于预期。而本案中,李兴隆律师精准把控合同约定,平衡违约责任抗辩,成功保障了委托人的核心权益。
操作逻辑可复用
在处理此类民间借贷纠纷时,李兴隆律师形成了一套可复用的操作逻辑。首先,全面梳理证据,还原案件事实,为后续的诉讼策略提供坚实基础。其次,精准把握合同约定,合理区分违约程度,有力主张诉求。最后,积极应对对方的异议,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当地司法实践,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这种操作逻辑不仅在本案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为处理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