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庭审中的各种突发情况,吴正波律师在这起盗窃案件开庭前,做了万全的准备工作。这起案件中,被告人邵某在2024年5月6日12时许,到邻水县高滩镇高竹新区一处工地,将用于装修外墙的铝板盗走售卖,获利5418元,经认定被盗铝板价值9223元。
接案第1天,吴正波律师迅速与被告人家属沟通,了解案件大致情况。接案第3天,开始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着重研究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以及坦白、退赔等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同时,联系被告人家属,协助其在开庭前全额预缴了罚金3000元,向法庭展示积极的悔罪态度。
在准备过程中,吴正波律师重点梳理并确认了几个关键的从宽情节。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主动退赔废品收购站所得赃款5418元,被盗铝板全部退还被害单位,且家属另行赔偿6000元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有效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邵某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社会危险性较小。
庭审当天,吴正波律师围绕上述情节充分发表罪轻辩护意见,并指出邵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整个庭审过程中,吴正波律师逻辑清晰,论点明确,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
最终,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922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但邵某具有坦白、主动退赃、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从轻、从宽处理。鉴于邵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决定适用缓刑。判决被告人邵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让吴正波律师深刻认识到在刑事辩护中,精准把握从宽情节的重要性。此后,在办理其他刑事案件时,他都会仔细分析案件中的各种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比如在后续的案件中,他也会积极推动被告人退赔、预缴罚金,展示悔罪态度,从而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吴正波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为了四川广安地区颇具影响力的律师之一,还担任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是四川广安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荣获多项荣誉,在当地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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