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引发的诉讼,让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陷入困境。原告某某金属公司起诉他们,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坚称按合同供货但对方未付清款项。杨丹慧律师临危受命,代理二被告应诉。
接案第1天,杨丹慧仔细查看了原告提供的购销合同,发现争议交易发生在合同签订数月后。她开始收集双方的沟通记录、付款记录等资料。接案第3天,她发现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这成为案件的关键线索。
为了进一步厘清事实,杨丹慧多次与被告沟通,了解交易的具体情况。接案第5天,她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获取了更多关于案外人揭某某参与交易的证据。同时,她查阅了大量类似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案件的辩护做足准备。
庭审中,杨丹慧条理清晰地阐述观点。她指出,虽然有购销合同,但实际交易发生在数月后,且有证据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原告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也能证明这一点,被告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丹慧的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结案后,杨丹慧在笔记本上记录下:“合同纠纷中,实际履行主体的认定至关重要,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梳理。”
这次经历对杨丹慧后续办案产生了重要影响。之后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她都会重点关注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仔细审查双方的履约证据,避免委托人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杨丹慧自2017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婚姻家庭、刑事、欠款纠纷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她不仅是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仲裁调解员,同时担任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她曾担任多个行政单位和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本地司法实务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另一起婚姻家庭案件中,宋XX因丈夫蔡XX长期沉迷赌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委托杨丹慧提起离婚诉讼。杨丹慧针对被告沉迷赌博、不履行家庭义务的核心事实进行举证,并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提出合理的抚养方案。即便被告缺席,她协助法庭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使宋XX成功离婚并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还有门窗定制安装承揽合同货款及反诉违约金纠纷案,杨丹慧在一审、二审中代理原告。她通过合同、对账单、发票等证据固化欠款事实,针对对方反诉,成功论证交货期合理顺延。最终,法院支持原告支付货款请求,驳回对方违约金反诉请求。
杨丹慧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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