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余贤龙律师的执业生涯中,这起强奸案件有着特殊的意义,是其专业能力的一次全面展现。这起性侵(幼女)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强奸罪,且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
接案后,余贤龙迅速投入工作。接案第1天,他便全面阅卷,仔细梳理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酒店流水、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在众多线索中,他精准识别出本案最大辩护空间:主观认知、自愿交往、认罪认罚、谅解。在“累犯+幼女+多次”三重极重情节下,这几个方面成为了争取从轻的关键突破口。
为了深入挖掘主观认知辩护,余贤龙重点梳理双方聊天记录、年龄表述、被害人外貌特征、交往过程。他发现被告人主观上并非“明知幼女”,而是被误导、存在合理认知偏差,交往具有网恋自愿属性,无暴力、无胁迫、无强制。这一观点为降低被告人主观恶性评价提供了有力依据。
在争取谅解方面,余贤龙主动、耐心、多次沟通,协调被告人家属足额赔偿、真诚道歉。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拿到正式书面谅解书,为案件从轻奠定了决定性的从轻情节。
庭审阶段,余贤龙的表现堪称精彩。他对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酒店证据逐条质证、精准抗辩,排除不合理放大指控的部分,保留事实、弱化恶性、强化自愿、降低社会危害性评价。他逻辑层层递进、法理精准、情理兼顾、语言沉稳、重点突出,既尊重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又兼顾被告人教育挽救,平衡各方利益。
最终,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余贤龙的核心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下限,实现了案件最轻刑罚。
这次经历对余贤龙后续办案产生了深远影响。在之后的刑事辩护案件中,他更加注重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分析,善于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的辩护点。同时,他也更加重视与被告人家属的沟通,积极争取被害人的谅解,为被告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余贤龙自2016年执业至今,是江西赣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始终秉持“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尽责、严守秘密”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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