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投资协议的文件,实则隐藏着借贷关系的真相。这是黄亚青律师首次独立办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遇到的情况。
接案:原告A某找到黄亚青律师,称被告B某以购车经营为由与其签订共同投资协议书,约定原告出资无需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每月固定收取分红。被告后续又借款,却长期拖欠款项,虽出具还款承诺书,但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黄亚青律师接案后,意识到案件核心争议难点在于案涉款项名义为投资款,极易被认定为投资关系,且双方约定利息过高,存在被法院大幅调整、本金及利息难以全额支持的诉讼风险,同时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需依托完整证据链推动案件审理。
准备:接案第3天,黄亚青律师迅速梳理全部案件材料,精准拆解本案核心法律争议。查阅大量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向所里资深律师请教投资与借贷关系的认定要点。打了十多个电话与原告沟通,进一步了解案件细节,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
庭审:庭审中,黄亚青律师重点突破本案关键难点。一是穿透认定法律关系,明确案涉协议虽名为投资,但原告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收益,完全符合“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特征,固定双方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二是精准核算利息,严格依据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分段梳理利息计算标准,剔除超出法律上限的无效利息,固定合法利息诉求;三是依据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明确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约定合法有效,全力主张维权费用由被告全额赔付。庭审全程严谨举证、规范辩论,补足案件证据链条,有效应对被告缺席庭审的审理情形。
结果:法院全面采信黄亚青律师的核心代理观点,依法认定双方为民间借贷关系,支持原告核心诉求。最终判决被告B某于限期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合法利息,后续利息按法定标准计算至清偿完毕;偿还原告单独借款本金;全额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仅驳回原告超出法律保护上限的部分利息诉求,案件诉讼费用大部分由被告承担,最大限度维护了原告的经济权益。
后续影响:这次经历让黄亚青律师在后续的民间借贷案件中,更加注重对合同性质的准确判断,会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判断是否存在“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情况。同时,在利息核算方面更加精准,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黄亚青律师自2009年从事法律工作,是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这次案件也进一步提升了他在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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