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战军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001201910089393,现任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专注办理强奸罪、被诬告强奸、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等案件。在重庆的司法环境中,强奸罪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律标准。当地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围绕主观故意和客观强制行为两大核心要件进行审查,要求证据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然而,在实际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往往存在诸多争议点,容易导致冤错案件的发生。
在李XX涉嫌强奸罪一案中,被不起诉人李XX与被害人刘XX系事前确立的男女朋友关系。2024年夏天,双方因琐事产生分歧,刘XX报警称被李XX强奸。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于2025年2月将案件移送起诉。王战军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910089393,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李XX,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包括当事人供述、被害人陈述、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双方伤情检查记录、日常沟通记录等。通过细致梳理和核实,发现多处关键证据争议点。
证据收集过程中,王战军律师从多个渠道获取证据。他向公安机关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以了解双方进出酒店房间的时间及外部活动情况;收集双方的日常沟通记录,以证明案发前二人关系融洽;要求对双方的伤情进行法医鉴定,明确伤情的具体形成时间和成因。在证据链搭建方面,王战军律师将各项证据进行关联分析。他发现案发前李XX与刘XX系稳定男女朋友关系,并非陌生人,案件起因系情侣间日常矛盾引发的争执,并非李XX主动实施的突发性侵害行为。同时,李XX的供述与刘XX的陈述在核心事实细节上存在重大差异,尤其是关于是否存在“违背被害人意愿”“实施强制行为”等强奸罪认定的关键情节,双方陈述无法相互印证,且均无充分旁证支持自身主张。案发现场监控视频无法完整还原房间内的具体经过,双方案发后的体表轻微伤痕也无法直接作为认定李XX实施强奸行为的核心依据。
庭审策略上,王战军律师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持续与检察机关保持专业、高效的沟通。他多次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重点阐述核心辩护观点。他指出本案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既不能充分证明李XX具有强奸的主观故意,也不能证实其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足以压制妇女反抗的强制手段,其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亦未达到刑事起诉的证据标准,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检察机关经两次补充侦查后,采纳了王战军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李XX被依法免除刑事追诉,其人身自由、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另一起赵XX强奸罪上诉案中,2023年8月3日晚,赵XX与朋友在KTV聚会后,邀请被害人前往酒店聊天,并对其实施强制猥亵行为。案发后,赵XX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某省某县人民检察院以赵XX涉嫌强奸罪(未遂)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赵XX不服判决,委托王战军律师团队作为其二审辩护人。王战军律师(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累计办理多起强奸罪案件)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全案卷宗材料,明确了“以量刑过重为核心,同步推动当事人认罪认罚、充分举证悔罪及谅解情节”的二审辩护思路。
证据收集方面,王战军律师团队收集了被害人谅解书、赔礼道歉材料、赔偿凭证等关键证据,以证明赵XX的真诚悔罪表现。在证据链搭建过程中,律师团队将这些证据与赵XX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相结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赵XX具有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庭审策略上,律师团队在二审审理过程中,重点围绕当事人的从宽情节展开工作。他们与出庭检察员、二审法院保持专业、高效的沟通,充分交换辩护意见,积极推动检察机关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赵XX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成功实现实刑改缓刑。
王战军律师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展现出了专业的刑事辩护素养和严谨的履职态度。他通过精准定位辩护核心,高效沟通传递意见,坚守辩护职责,彰显了刑事辩护在保障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中的重要作用。他的成功案例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重庆地区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在未来的工作中,王战军律师将继续秉持“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执业准则,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