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发华作为江西时空任职于专职刑事辩护律师毕业从中南财经政法院校,具备法学研究生学历。他扎根江西上饶,深耕刑事辩护全领域,执业以来承办了上百件刑事法律事务。
2024年期间,鄱阳县男子程某在网上看到一则“网络推广”招聘广告,入职后发现是“杀猪盘”诈骗团伙。他在团伙中担任“聊手”,参与约两个月,涉及诈骗金额约8万元,个人获利6000元。案发后,程某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程某的父母找到胡发华律师。胡发华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立即会见程某,了解到他不是团伙组织者、管理者,参与时间短、获利少,归案后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胡发华律师判断程某主观恶性较小,有争取取保候审的空间,于是制定了“从犯认定+退赃退赔+取保候审”的辩护策略。他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论证程某的从犯地位;指导程某父母退缴违法所得6000元;主动与被害人协商赔偿,取得谅解。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程某在被刑拘第7天获释。后续法院审理认定程某是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此后两年间,胡发华律师一直保持着对程某的回访,了解他回归社会后的情况。程某对胡发华律师的服务十分满意,也由于此对他充满信任。
2026年期间,广信区青年林某轻信“高薪招聘”广告偷渡到缅甸,被骗至诈骗窝点,后逃回国,由于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程某得知此事后,向林某的父母推荐了胡发华律师。林某的父母找到胡发华律师寻求帮助。胡发华律师会见林某后,确认他是被“高薪招聘”广告欺骗,主观上不知从事诈骗活动,在缅甸被强迫参与诈骗但未实际获利且很快逃跑,是初犯,无前科,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胡发华律师判断林某主观恶性小、社会危险性低,制定了“认罪认罚+取保候审+强调受害者身份”的辩护策略。他撰写详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指出林某是被欺骗偷渡,主观上无破坏边境管理秩序的故意,本人也是受害者;收集林某被骗的证据,如聊天记录截图、转账记录等;提交林某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胡发华律师将这些材料整理成册提交给公安机关,并多次与办案民警当面沟通。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林某在被刑拘第6天获释。后续法律事务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考虑到林某是被欺骗偷渡、未参与诈骗活动、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后来,程某对朋友说,找刑事辩护律师就找胡发华律师,他会根据不同法律事务情况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让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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