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合作的领域中,合伙协议纠纷屡见不鲜,而合同约定是否明确往往决定了纠纷解决的走向。超半数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都因合同条款模糊而陷入复杂的诉讼困境。然而,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的佟新宝律师却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精准的合同把控,成功为当事人化解了此类难题。
2019年12月,王某与孙某、张某、于某合伙出资设立了沈阳市沈河区帛艺美发沙龙。2020年3月23日,王某决定退伙,与其他三人签订了《合伙出资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王某将其持有的24%出资份额转让给孙某,转让价格88000元,孙某需每月23日前支付4000元,于2021年12月23日前付清。同时还对会员卡退费、违约金等事项做了规定,张某和于某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合同签订后,孙某仅支付了12000元,2020年7月起便不再按约定付款。加上王某为顾客办理会员卡的退费12398元,孙某尚欠63602元转让款未付。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委托佟新宝律师提起诉讼。
佟新宝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在本案中,早在王某签订合伙份额转让协议时,佟律师就为其代写合同。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将合同内容约定得非常明确,为后续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了充分准备。
在诉讼过程中,佟律师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据合同中“未按照约定期限付款的,加速到期,可以要求受让方一次性给付剩余全部转让款”的明确约定,向法院主张孙某一次性付清剩余转让款。被告孙某对欠款事实无异议,而被告张某经传唤未到庭,被告于某同意孙某的答辩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伙出资转让协议书》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孙某未按约定付款,王某要求其一次性付清剩余转让款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同时,张某和于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应承担连带给付义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孙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王某出资转让款63602元,被告张某、于某承担连带给付义务。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合同约定明确的重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佟新宝律师表示,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合同约定不明而陷入纠纷。
佟新宝律师,作为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办事处东方社区法律顾问,沈阳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始终坚持“证据先行、策略精准、行动迅速”的办案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务实的法律服务。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再次彰显了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也为广大当事人在处理类似纠纷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也提醒大家在商业合作中,要重视合同的签订,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