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光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16年经验,执业于辽宁阳晔律师事务所。她毕业于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律职业资格B证。执业至今,她在刑事辩护、民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承办了大量案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她的执业生涯中,有一起虚假诉讼罪案极具转折性。接案前,公诉机关指控两名当事人伙同他人,以捏造的借款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涉嫌虚假诉讼罪。唐晓光律师接受其中一名当事人委托后,便开始全面阅卷。她发现案涉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借款、结算、重新出具借据均由当事人父亲生前完成,两名当事人未参与前期借贷,对具体金额、利息计算不知情。
办案中,唐晓光律师严格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主张虚假诉讼罪需“无中生有捏造民事法律关系”,本案存在真实借贷,仅对本息计算存在争议,不属于捏造事实。同时,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明知借据存在虚增、倒签日期等情形,不具备虚假诉讼的主观故意。她还指出案件曾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被批捕,后续补充侦查未完善证据,指控证据未达确实、充分标准。
结案后,法院采纳了唐晓光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判决当事人无罪。这一结果的取得,得益于唐晓光律师精准地紧扣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辩护,通过全面梳理证据,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突破点。
除了这起案件,唐晓光律师在其他案件中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涉案金额高达260余万元,建议量刑十五年至无期徒刑。唐晓光律师细致审查全案证据,发现公诉机关仅以银行流水、快递单认定犯罪数额存在瑕疵,未扣除刷单、试抽、退单、日常收支及借贷款项,且无涉案卷烟实物、鉴定意见、完整交易凭证支撑。庭审中,她精准质证,否定指控金额,厘清当事人从犯情节,并促成当事人认罪争取从宽处理。最终,法院将指控的260余万元犯罪数额依法核减至25万元,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在非标定制设备定作合同纠纷案中,委托人定制的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卖方拒绝退款并否认违约。唐晓光律师固定违约事实,启动司法鉴定,精准法律抗辩,论证损失与违约金。一审法院采纳其全部代理意见,二审双方调解,委托人顺利收回46万元。
唐晓光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在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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