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通过三次发问与一份胜诉判决

通过三次发问与一份胜诉判决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98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飞快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99人 执业10年
律所:浙江律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720161029702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758942864
代表案例:1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承办了大量刑事辩护案件,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积累的丰富经验,且办理复杂重大案件有团队支撑,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
更多>
导读:王飞快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近10年的执业经验。他是浙江律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民商法律部主任,同时担任永康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以及永康市西城街道农村法律顾问。王律师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近千件,其中刑事案件百余件,还为上千人次提供过专业法律咨询。
通过三次发问与一份胜诉判决

在一次买卖合同纠纷的庭审中,王飞快律师代理甲公司,对方乙公司以产品存在外观不良、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确认合同解除、由甲公司承担检测费用。庭审的交叉询问环节,王飞快律师通过几个关键问题揭示了案件的矛盾。他首先询问乙公司,检测报告所依据的GB4806.16-2025标准在交易时并未实施,为何以此来判定产品质量问题,让乙公司陷入了逻辑困境。接着,他追问检测项目不在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内,其检测结果的法律效力何在,使得乙公司的抗辩理由更加站不住脚。最后,他询问乙公司所谓的合同解除合意是否有实际的退货行为支撑,进一步削弱了乙公司的主张。

其实,王飞快律师在庭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在阅卷时,他就发现了诸多疑点。比如,乙公司依据的新国标在交易时并未实施,检测项目无资质等问题。他精心准备了发问提纲,针对乙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逐一设计问题。对于鉴定意见,他也有清晰的质证思路,强调应以交易当时有效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来判断产品质量。

王飞快律师在另一起设备采购合同纠纷中同样表现出色。XX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光纤激光五轴管材专用切割机,乙公司长期未按约交付设备,XX公司委托王飞快律师起诉。庭审中,王律师通过询问乙公司逾期未交货的原因、是否有证据证明已完成设备制作等问题,揭示了乙公司的违约事实。庭前,他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发现XX公司支付的50000元附言为“货款”,不具备定金性质,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最终,这两起案件都取得了胜诉。在食品接触类日用器皿买卖合同纠纷中,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乙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乙公司须支付甲公司货款47309元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与反诉费用。在设备采购合同纠纷中,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案涉设备购销合同,乙公司返还XX公司预付货款50000元。王飞快律师认为,庭审准备至关重要,只有在庭前做好充分的调查和分析,才能在庭审中准确地抓住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