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庭审中,黄晓阳律师作为被不起诉人刘XX的辩护人,在交叉询问环节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首先询问了涉案快递服务公司与保税仓储企业合作的具体细节,包括合作开始的时间、合作模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通过这一问题,揭示出快递服务公司在整个走私链条中只是按照合作方要求进行货物运输,并非主动策划走私行为。
接着,黄晓阳律师针对“刷单”行为的具体操作进行发问,了解到快递服务公司并不清楚货物是以“刷单”方式进口,其主要职责是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这一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快递服务公司在主观上没有走私的故意。
最后,黄晓阳律师询问了快递服务公司在发现异常情况后的处理方式,得知公司在发现货物来源可能存在问题后,及时采取了措施并配合调查。这表明公司具有一定的合规意识和纠错能力。
回溯庭前准备工作,黄晓阳律师在阅卷时就发现了诸多疑点。他注意到快递服务公司与保税仓储企业的合作协议中,并没有明确涉及走私的条款,且公司的日常运营主要是围绕正常的快递业务。基于这些疑点,他精心准备了发问提纲,旨在通过庭审发问揭示案件的真实情况。同时,对于公诉机关提供的鉴定意见,黄晓阳律师也制定了详细的质证思路,对鉴定方法的科学性和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提出了质疑。
黄晓阳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近10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他不仅是广东晟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还担任深圳“卫监直击”栏目特聘律师等多个职务。常年从事医疗健康纠纷、行政许可等法律事务,对刑事辩护领域也非常熟悉。
最终,法院根据黄晓阳律师在庭审中的发问和质证,认定被不起诉人刘XX系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刘XX不起诉。黄晓阳律师认为,庭审准备是一个系统而细致的工作,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只有在庭前做好充分准备,才能在庭审中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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